开幕辞(2005-12-17 10:42:16) (0)

Posted 20 June, 2010 in 李银河的博客

昨天晚上原定去参加中国首届同性恋文化节,并致开幕辞,结果活动被临时取缔了。
我在想这件事。自文化革命结束、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各个方面都在拨乱反正,都在进步,在对待性少数族群方面也宽松了许多。但是,传统观念力量还很强大,对少数族群的歧视现象依然存在。这种典型的歧视事件之所以能够发生证明了两个问题:
第一,许多人还存在对同性恋的偏见,认为歧视他们是应该的。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014r.html) – 开幕辞_李银河_新浪博客
第二,认为歧视同性恋虽然不对,但是不关自己的事,所以不愿意出声反对。
我想告诉第一种人:歧视同性恋是不对的,就像歧视少数民族和歧视妇女一样,少数民族和多数民族是种族差异,男性和女性是性别差异,同性恋和异性恋是性向差异,三种差异的性质是一样的。在我们签署的人权和反歧视公约中,这些歧视都是不对的。
我想告诉第二种人:虽然歧视同性恋没有伤害到你的权利,但是如果不一般地反对歧视,歧视的力量就会坐大,最终会歧视到你的头上,这同当初纳粹歧视犹太人是一个道理。

同性恋文化节开幕辞

同性恋现象是在人类历史上、在各个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无论是在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还是在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无论是在21世纪的今天,还是在远古时代。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对同性恋现象采取一种视而不见的态度,在社会中造成了这一现象根本不存在的假象。少数进入人们视野的同性恋者,不是求医问药要求矫治的,就是犯了罪的。由此更增强了人们以同性恋为疾病、犯罪和社会越轨行为的看法。

这种状况的真正改变是由于同性恋解放运动在西方的兴起。在今天,经过各界朋友们的一致努力,同性恋在中国也逐渐浮出水面。在书报杂志、电影电视、歌舞戏剧等各类传媒和文化领域,同性恋的声音从无到有,而且越来越响亮。

同性恋者应当像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样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享有自由选择性对象的权利,享有结婚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仅不应当被剥夺,被歧视,反而应当得到精心的呵护。因此,在我看来,这次同性恋文化节的意义不仅限于文化娱乐,而且是同性恋者本应享有的宪法权利的伸张。我相信,同性恋文化节的成功举办将有利于公众对同性恋的了解,也有利于同性恋者对自身的了解,将使我国的同性恋亚文化更健康更蓬勃地发展起来。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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